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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tyj.bynr.gov.cn 2021-09-24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本级)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五)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程,管理全市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学校建设。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监督管理。

(八)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科研和安全工作,加强体育文化建设,促进体育可持续发展。管理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九)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竞技体育科、群众体育科、体育产业科。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体育发展重大事项。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政务、事务以及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并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体育文化、宣传教育、新闻发布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负责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竞技体育科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竞赛计划,制定实施全市性体育竞赛规程。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承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体育学校建设。负责全市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群众体育科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体育产业科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用品销售等产业发展。负责编制我市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体育产业统计等工作。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收入总计423.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72.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4.52万元,增加63.51%;支出335.99万元,支出增加76.93万元,增加29.7%。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72.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39.03万元,增加53.67%;支出333.03万元,支出增加73.97万元,增加28.55%。本年度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有三部分:一是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6万元;二是财政拨款人员带薪休假工资、人员调资、社保缴费等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6.37万元;三是上级支持开展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项目收入增加87万元。本年度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人员带薪休假工资、人员调资、社保缴费等基本支出增加24.41万元;二是开展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全市全民健身器材购置项目增加49.56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423.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72.4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15万元;支出总计335.9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5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8.96万元,下降21.93%;支出总计减少114.8万元,下降25.47%。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上级体育专项资金未实施项目减少及本年度财政拨入上级体育专项减少;二是2019年支出上年结转结余体育专项资金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37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43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33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7万元,占52.37%;项目支出160.02万元,占47.63%。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8.0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66万元;支出总计333.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5.0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4.7万元,下降22.37%;支出减少113.49万元,下降25.4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上级体育专项资金未实施项目减少及本年度财政拨入上级体育专项减少;二是2019年支出上年结转结余体育专项资金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7万元,占93.82%;项目支出11.6万元,占6.18%。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64万元、津贴补贴62.65万元、奖金4.31万元、行政单位退休费1.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1万元,较上年增加4.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发职工工资增资。二是缴纳提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缴纳增加。公用经费2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1.27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取暖费3.77万元、物业管理费2.13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07、工会经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缴纳职工残保金)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1名职工提前退休其他交通费用(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减少1.41万元;二是单位进一步压缩公务费整体支出减少0.2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0.54万元,培训费较上年增加0.25万元)。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单位派公务车辆赴旗县区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减少,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1万元,占92.86%;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7.1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通信用车及下旗县区指导业务工作,车均运维费0.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单位派公务车辆赴旗县区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减少,公车运行费用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4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上级体育部门对单位业务检查和指导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资金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8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0年单位按照项目年初设定的年度目标及业务开展的情况设定项目绩效指标,共分三级指标,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分别对应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化指标及指标值。单位从项目资金的预算决策、预算执行、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上评价结果较好,三个项目全部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资金共107.5万元,分别为参加全国、全区、全市体育赛事及实施全民健身活动13万元,参加体育赛事活动及实施全民健身活动19.5万元,全市全民健身器材购置75万元(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1.参加全国、全区、全市体育赛事及实施全民健身活动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92%。该项目按照年初设定的年度目标参加全国、全区、全市体育赛事及实施全民健身活动项目,参加2项全国、全区、全市体育赛事活动,承办3项赛事活动,外聘50名裁判劳务人员,以及接待上级检查和组织旗县调研10次左右。组织承办全市体育活动项目,参赛队伍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指导旗县区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活动参与人群,严格控制支出成本指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各项活动的满意度。除因疫情影响,参加全区体育活动部分项目取消未实施完成,其他项目绩效指标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继续完善项目绩效指标,更好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取得更大成效。

2.参加体育赛事活动及实施全民健身活动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60%。该项目按照年初设定的年度目标参加体育赛事活动及实施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参加全市体育赛事活动15项,承办全市体育赛事3项活动,外聘2名体育指导服务人员,以及接待上级检查和组织旗县调研14次左右,开展各级各类赛事活动宣传6次,购置体育活动附属设施流动厕所3座。参加我市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项目,参赛队伍水平进一步提高,广泛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参赛人群不断增加。组织指导旗县区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活动参与人群,严格控制支出成本指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各项活动的满意度。除因疫情影响,组织承办部分体育活动项目取消未实施完成,其他项目绩效指标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继续完善项目绩效指标,更好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取得更大成效。

3.全市全民健身器材购置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3.1万元,执行数为92.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该项目按照年初设定的年度目标全市全民健身器材购置,按照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苏木乡镇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达到“1121”标准(即建有一个篮球场或笼式足球场、1个门球场、2个乒乓球台和1套健身路径)。嘎查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达到“121”标准(即建有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健身路径),采购30套健身路径和25套篮球架、排球架、羽毛球架、网球架,保证专用器材的使用合格率达到100%,弥补旗县区体育活动器材安排不足,为基层群众开展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健身活动设备,提高大家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该项目绩效指标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继续完善项目绩效指标,更好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取得更大成效。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全市全民健身器材购置项目绩效评价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为“优”(具体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1万元,比2019年减少1.7万元,降低6.27%。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1名职工提前退休其他交通费用(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减少1.41万元;二是单位进一步压缩公务费整体支出减少0.2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0.54万元,培训费较上年增加0.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175.9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调整体育设备采购标准,在标准以下货物采购,进行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2万元,比2019年减少28.84万元,降低99.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单位参加、举办、承办各类赛事活动减少。同时,上级部门减少对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单位没有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共有车辆3辆(其中2辆公务用车已处置待核减固定资产),仅1辆公务用车在使用。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涉密载体的运送,紧急重要公文取送、重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及指导旗县区业务开展情况等公务活动本年度单位没有采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或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去年也同样没有采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或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利东   联系电话:0478-8705115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体育局(本级).XLS
参加、举办、承办国家、自治区、全市赛事、体育交流及实施全市全民健身活动.xls
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及全民健身活动项目.xls
市全民健身工程体育器材购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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