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 首页>>巴彦淖尔市体育局>>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体育局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tyj.bynr.gov.cn 2022-09-22
 

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于9月20日公布,市体育局将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审核,地点为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西街交叉口东100米)。现将考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本次市体育局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共一天)。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条件中有户籍限制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不受户籍限制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4.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四、疫情防控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2.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巴彦淖尔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行程规划。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市直单位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527233、0478-8527277   

市体育局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705115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蒙ICP备14002967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508000015 公安机关备案号:15081599004-00001
地址:新华西街审计大楼二楼 邮箱:bstyj2012@163.com 电话:0478-8700808

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设置

关于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体育局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2-09-22 10:54:00 来源:

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于9月20日公布,市体育局将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审核,地点为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西街交叉口东100米)。现将考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本次市体育局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共一天)。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条件中有户籍限制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不受户籍限制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4.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四、疫情防控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2.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巴彦淖尔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行程规划。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市直单位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527233、0478-8527277   

市体育局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70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