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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 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tyj.bynr.gov.cn 2016-12-06
 
巴政发〔2016〕154 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12 月 5 号

  

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国民体质和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加以增进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它是关系民族繁荣昌盛、人民健康幸福的事业,也是今后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打造具有巴彦淖尔市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和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巴彦淖尔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一)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市、旗县区级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全民健身站点、晨晚练点明显增加。

  (二)健身指导员队伍稳步发展。全市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00人,人数比例达到2.5‰以上。直接服务社区、乡镇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明显增加。

  (三)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我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70万人,人数比例达到42%左右。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

  (四)健身设施得到较快发展。全市体育场地数量达到250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7个旗县区全部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苏木乡镇、嘎查村建有以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路径为主的公共体育健身广场(活动室)覆盖率达到100%。缩小群众享有体育设施公共服务的活动半径,打造巴彦淖尔市主城区“十五分钟健身圈”。

  (五)体育场馆设施全面开放。在完善政府对体育场馆运行费用补助的情况下,促进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六)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市、旗县区级至少每两年举办1次不少于5个项目的本地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开展的全民健身赛事不少于12次。全市每年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全民健身赛事不少于2次,全区性、全市性全民健身赛事不少于20次。

  (七)城乡居民体质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达到《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全市每年参与国民体质监测人数达到6000人次。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壮大。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体育消费比例和总规模明显增加。

  三、主要任务

  (一)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传统节庆日、重大体育赛事等时机,在全市营造关注百姓健康的舆论氛围。通过“互联网+全民健身”等载体,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好全民健身故事,提高公众对全民健身的知晓率、参与率。强化各级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每年开展市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及单项比赛,带动提高机关干部参与体育锻炼增进健康的意识,发挥示范引领,坚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下基层活动,科学引导旗县区、苏木乡镇全民健身健康发展,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一种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健身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等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终身健身意识,积极引导以健身促健康的理念。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地要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以“全民健身日”为契机,以法定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季节为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徒步、球类、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广场操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组织创编、推广全民健身新优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经常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跑步、健步走、自行车、龙舟、户外休闲、特色沙漠运动、冰雪运动等项目的锻炼人群不断增加。

  (三)建立完善全民健身组织和健身指导队伍建设。市、旗县区分别建有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全民健身组织,以此带动更多群众科学的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市级建有各类单项体育协会30个以上,旗县区建有各类单项体育协会20个以上,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带动全民健身有序发展。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重年轻化和专业化,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模式,提升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全市每年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50人左右,旗县区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00人。各乡镇(街道)建有全民健身指导站并有专(兼)职体育工作者;各行政村(社区)普遍有体育健身组织或队伍,并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或晨晚练点。

  (四)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市(旗县区)体育场馆、街道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路径、城市健身步道等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盘活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在现有的公园、绿地中融入体育功能,增设健身步道等回归自然的体育健身场地,缩小公共体育服务活动半径,丰富市民健身生活。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民间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现市、旗县区都建有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公共体育健身场地有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指导服务。完善旗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配置体质监测器材,开展体质测试工作,出具运动处方,实施科学健身指导。

  (五)打造特色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各地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地域特色,做强做大“一地一品”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支持发展自行车、龙舟、沙漠穿越、驼球、那达慕等品牌户外拓展性群众活动项目。充实文化、旅游等方面内容,使各类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生态体育、休闲体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名片。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优化、激活和发挥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的功能,创新体育健身赛事的组织开展模式,创新体育健身赛事的奖励激励机制。

  (六)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积极会同少数民族工作部门及旗县区研究并传承民族体育项目,加强对民族体育发展的引导。开展以蒙古族传统体育为主的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及特色那达慕项目,使民族体育进社区、进乡镇、进牧区,通过民族体育项目的推广和普及,带动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产生叠加效应,带动具有地方特色民族体育产业的发展,不断开拓民族体育事业的新领域。

  (七)提高老年人健身工作水平。加强老年体协和老年大学建设,大力支持社区与卫生、体育的融合,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就近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其健身需求和生理特点的体育活动,不断增强老年人体质,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确保老年体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关心、支持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同时在社区培训和建立一批服务老年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骨干队伍,使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

  (八)稳步推进青少年体育。积极培育青少年体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广泛开展校外体育夏令营、俱乐部活动月等体育活动,强化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每位学生毕业后均能熟悉1-2项体育健身项目,使青少年不仅能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同时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习惯。

  (九)强化足球设施、人才建设。结合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把足球发展纳入全民健身大格局中,重点推进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大力发展校园足球、专业足球队伍,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举办各类足球赛事活动,充分提高全市足球运动的普及率和赛事水平。广泛开展五人制、七人制、十一人制和沙滩、笼式等形式多样、适合各类人群参与的足球体育活动,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为足球事业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促进今后足球运动的蓬勃发展。

  (十)积极推动群众冰雪运动。以2022年冬奥会、2020年自治区承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做好冰雪运动宣传,推广普及群众冬季运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冰雪运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冰雪运动领域,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景区、进商场、进河湖。推进冰场、雪场等场地建设,扩大冰雪运动人口数量。

  (十一)加快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借助我市生态建设、绿色特色农牧业和湖泊、草原、沙漠、冰雪、民俗等自然人文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市区以沿黄河公路自行车赛、黄河湿地龙舟赛等为重点,西部旗县以乌兰布和沙漠汽车、摩托、徒步穿越、钓鱼等为重点,套区旗县以具有地域特色的村道自行车赛、农牧民运动会、广场舞为重点,民族地区旗县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重点,打造巴彦淖尔特色项目,做大做强全市的车、马、驼等体育产业,引导体育用品、体育服务、体育场馆等产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要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按照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纳入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和社区服务等工作,实现三纳入向多纳入发展。做好全民健身统计、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发挥全民健身多元融合功能。结合健康巴彦淖尔发展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助残等多项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释放体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倡导公正公平、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正能量,使体育改善民生、繁荣文化、促进消费、推动创业、提升素质等方面的作用真正体现,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促进居民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的功能作用。

  (五)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设和完善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具运动处方,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水平。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与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要将本级体育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的7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弱势人群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的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差距。

  (三)完善政策和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四)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旗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到2020年,旗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旗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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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 的通知

2016-12-06 07:57:00 来源: 市体育局
巴政发〔2016〕154 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12 月 5 号

  

巴彦淖尔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国民体质和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加以增进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它是关系民族繁荣昌盛、人民健康幸福的事业,也是今后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打造具有巴彦淖尔市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和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巴彦淖尔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一)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市、旗县区级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全民健身站点、晨晚练点明显增加。

  (二)健身指导员队伍稳步发展。全市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00人,人数比例达到2.5‰以上。直接服务社区、乡镇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明显增加。

  (三)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我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70万人,人数比例达到42%左右。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

  (四)健身设施得到较快发展。全市体育场地数量达到250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7个旗县区全部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苏木乡镇、嘎查村建有以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路径为主的公共体育健身广场(活动室)覆盖率达到100%。缩小群众享有体育设施公共服务的活动半径,打造巴彦淖尔市主城区“十五分钟健身圈”。

  (五)体育场馆设施全面开放。在完善政府对体育场馆运行费用补助的情况下,促进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六)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市、旗县区级至少每两年举办1次不少于5个项目的本地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开展的全民健身赛事不少于12次。全市每年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全民健身赛事不少于2次,全区性、全市性全民健身赛事不少于20次。

  (七)城乡居民体质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达到《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全市每年参与国民体质监测人数达到6000人次。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壮大。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体育消费比例和总规模明显增加。

  三、主要任务

  (一)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传统节庆日、重大体育赛事等时机,在全市营造关注百姓健康的舆论氛围。通过“互联网+全民健身”等载体,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好全民健身故事,提高公众对全民健身的知晓率、参与率。强化各级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每年开展市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及单项比赛,带动提高机关干部参与体育锻炼增进健康的意识,发挥示范引领,坚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下基层活动,科学引导旗县区、苏木乡镇全民健身健康发展,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一种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健身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等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终身健身意识,积极引导以健身促健康的理念。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地要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以“全民健身日”为契机,以法定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农闲季节为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徒步、球类、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广场操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组织创编、推广全民健身新优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经常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跑步、健步走、自行车、龙舟、户外休闲、特色沙漠运动、冰雪运动等项目的锻炼人群不断增加。

  (三)建立完善全民健身组织和健身指导队伍建设。市、旗县区分别建有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全民健身组织,以此带动更多群众科学的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市级建有各类单项体育协会30个以上,旗县区建有各类单项体育协会20个以上,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带动全民健身有序发展。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重年轻化和专业化,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模式,提升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全市每年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50人左右,旗县区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00人。各乡镇(街道)建有全民健身指导站并有专(兼)职体育工作者;各行政村(社区)普遍有体育健身组织或队伍,并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或晨晚练点。

  (四)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市(旗县区)体育场馆、街道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路径、城市健身步道等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盘活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在现有的公园、绿地中融入体育功能,增设健身步道等回归自然的体育健身场地,缩小公共体育服务活动半径,丰富市民健身生活。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民间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现市、旗县区都建有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公共体育健身场地有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指导服务。完善旗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配置体质监测器材,开展体质测试工作,出具运动处方,实施科学健身指导。

  (五)打造特色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各地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地域特色,做强做大“一地一品”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支持发展自行车、龙舟、沙漠穿越、驼球、那达慕等品牌户外拓展性群众活动项目。充实文化、旅游等方面内容,使各类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生态体育、休闲体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名片。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优化、激活和发挥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的功能,创新体育健身赛事的组织开展模式,创新体育健身赛事的奖励激励机制。

  (六)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积极会同少数民族工作部门及旗县区研究并传承民族体育项目,加强对民族体育发展的引导。开展以蒙古族传统体育为主的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及特色那达慕项目,使民族体育进社区、进乡镇、进牧区,通过民族体育项目的推广和普及,带动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产生叠加效应,带动具有地方特色民族体育产业的发展,不断开拓民族体育事业的新领域。

  (七)提高老年人健身工作水平。加强老年体协和老年大学建设,大力支持社区与卫生、体育的融合,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就近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其健身需求和生理特点的体育活动,不断增强老年人体质,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确保老年体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关心、支持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同时在社区培训和建立一批服务老年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骨干队伍,使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

  (八)稳步推进青少年体育。积极培育青少年体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广泛开展校外体育夏令营、俱乐部活动月等体育活动,强化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每位学生毕业后均能熟悉1-2项体育健身项目,使青少年不仅能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同时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习惯。

  (九)强化足球设施、人才建设。结合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把足球发展纳入全民健身大格局中,重点推进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大力发展校园足球、专业足球队伍,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举办各类足球赛事活动,充分提高全市足球运动的普及率和赛事水平。广泛开展五人制、七人制、十一人制和沙滩、笼式等形式多样、适合各类人群参与的足球体育活动,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为足球事业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促进今后足球运动的蓬勃发展。

  (十)积极推动群众冰雪运动。以2022年冬奥会、2020年自治区承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做好冰雪运动宣传,推广普及群众冬季运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冰雪运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冰雪运动领域,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景区、进商场、进河湖。推进冰场、雪场等场地建设,扩大冰雪运动人口数量。

  (十一)加快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借助我市生态建设、绿色特色农牧业和湖泊、草原、沙漠、冰雪、民俗等自然人文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市区以沿黄河公路自行车赛、黄河湿地龙舟赛等为重点,西部旗县以乌兰布和沙漠汽车、摩托、徒步穿越、钓鱼等为重点,套区旗县以具有地域特色的村道自行车赛、农牧民运动会、广场舞为重点,民族地区旗县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重点,打造巴彦淖尔特色项目,做大做强全市的车、马、驼等体育产业,引导体育用品、体育服务、体育场馆等产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要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按照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纳入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和社区服务等工作,实现三纳入向多纳入发展。做好全民健身统计、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发挥全民健身多元融合功能。结合健康巴彦淖尔发展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助残等多项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释放体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倡导公正公平、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正能量,使体育改善民生、繁荣文化、促进消费、推动创业、提升素质等方面的作用真正体现,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促进居民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的功能作用。

  (五)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设和完善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具运动处方,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水平。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与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要将本级体育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的7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弱势人群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的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差距。

  (三)完善政策和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四)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旗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到2020年,旗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旗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